96年10月表冊更新說明

 

表冊

更新項目

表 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新增「最早到校任職日」
表 1-3 教師授課資料表 刪除此表
表 1-4 教師進修資料表 新增「進修狀態」之選項「休學中」
表 1-8 教師承接政府部門計畫案、產學計畫案及技術服務案資料表 修正「專案類型」定義
表 1-11 教師發表專書(含篇章)資料表 新增「專書類別」:紙本、電子書
表 1-12 教師專利資料表 新增「技術移轉金額或授權金額」
表 1-14 職員資料表 新增「最早到校任職日」、「印領清冊頁碼」
表 2-2 新生身分資料表 新增匯入功能
表 3-1 新生入學的畢業學分結構統計表 更新欄位「畢業通識/共同學分數」、「畢業實習學分數」

新增欄位「其他畢業學分數」

表 3-2 實際開課結構統計表 刪除此表
表 3-5 實際開課結構 合併表 1-3 與表 3-2 後,新產生表 3-5
表 4-4-1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修正「退學原因」定義
表 4-7 校外實習學生人數資料表 新增匯入功能
表 4-7-1 學生校外實習總時數調查表 新增匯入功能
表 4-8-1 學生參與競賽資料表 修正部分填表說明之定義

新增匯入功能

表 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校訓輔經費資料表 修正表冊名稱為「表 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資料表」
表 7-4 學校辦理各項社會關切教育之主題執行情況表 新增匯入功能
表 9-1-1 至表 9-2-6 新增「教育部補助金額」

※   可連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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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教師基本資料表

 

※   新增「最早到校任職日」

 

填表說明:

35.       最早到校任職日

l     請填報該教師最早到貴校服務之日期(依教師隸屬於貴校教師為基準)。
例如:若教師89年自A校離職後,96年A校聘任該師,則此欄請填”2007/07/10”。
例如:若教師89年留職停薪借調至B校,仍屬於貴校之教師,則此欄請填”2000/07/10”。

l     96年10月因應評鑑小組需求新增此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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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 教師授課資料表

 

※ 刪除此表,與表3-2合併,新產生表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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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4 教師進修資料表

 

※ 新增「進修狀態」之選項「休學中」

 

填表說明:

17.      進修狀態

l     請選擇「進修中」或「已完成」或「休學中」。(不得空白)

l     96年10月新增選項「休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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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8 教師承接政府部門計畫案、產學計畫案及技術服務案資料表

 

※ 修正「專案類型」定義,紅色字體為新增、修改部分

類型

請點選下拉式選單:1.國科會案件;2.教育部案件(不含計畫型獎助案);3.政府部會案件(不含國科會及教育部);4.產學計畫案(私人企業或法人機構之案件);5.技術服務案;6.教育部計畫型獎助案;7.校內補助案。(不得空白)

l     國科會案件:該計畫案為由國科會之案件,請選擇此項。國科會之核定清單可視為佐證資料。

l     教育部案件(不含計畫型獎助案):承攬或委辦案,有正式簽約,公文亦可。

l     政府部會案件:承攬或委辦案,有正式簽約。主要經費來源為青輔會、勞委會等政府機關單位,包括中央政府及25縣市政府。(不含國科會及教育部案件)

l     技術服務案:其定義指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等服務,需附有技術服務書或廠商合作相關資料。

「技術服務案之認定」:請參照「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認定。

l     產學合作案:與私人企業或法人機構簽約案件屬之,包括專題研究、物質交換、檢測檢驗、其他技術服務、諮詢顧問、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創新育成等及各類教育、培訓、研習、研討、實習或訓練等相關合作事項。

l     教育部計畫型獎助案:為教育部獎補助款之計畫型獎助案。ex.發展學校重點特色專案計畫、專科學校提昇整體教學品質專案計畫、提昇學生外語能力專案計畫、選送教師國外進修學位專案計畫、技專校院國際化獎助專案計畫、其他…等。

l     校內補助案:由學校補助經費者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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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1 教師發表專書(含篇章)資料表

 

※ 新增「專書類別」

 

填表說明:

4.          專書類別 請選擇該書為「紙本、電子書」;影音光碟請歸入「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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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2 教師專利資料表

 

※ 新增「技術移轉金額或授權金額」

 

填表說明:

14.      技術移轉金額或授權金額

l     若「技術移轉或授權」選擇「技術移轉」或「授權」,則請填此欄。

l     請填報契約上所註明之技術移轉或授權的金額。

l     96年10月因應私校技專校院獎補助小組需求新增欄位「技術移轉金額或授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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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4 職員資料表

 

※ 新增「最早到校任職日」、「印領清冊頁碼」

 

填表說明:

15.      最早到校任職日

l     請填報該職員最早到貴校服務之日期 (依教師隸屬於貴校教師為基準)。
例如:若職員89年自A校離職後,96年A校聘任該職員,則此欄請填”2007/07/10”。
例如:若職員89年留職停薪借調至B校或進修,仍屬於貴校之職員,則此欄請填”2000/07/10”。

l     96年10月因應評鑑小組需求新增此欄位。

16.      印領清冊頁碼

l     私校必填欄位,請填寫該職員在薪資印領清冊上之頁碼。

l     該職員為留職停(留)薪者,薪資頁碼填寫留職停(留)薪。

l     96年10月因應私校技專校院獎補助小組需求新增此欄位,提供貴小組3月獎補助事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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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新生身分資料表

 

※ 新增匯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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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新生入學的畢業學分結構統計表

 

※ 更新欄位名稱,「畢業通識學分數」更改為「畢業通識/共同學分數」、「實習學分」更改為「畢業實習學分數」

 

填表說明:

5.          畢業通識/共同學分數

l     包含「通識核心科目」、「分類通識」、「通識(興趣)選修」與「共同/一般科目」的學分數。

l     亦含軍訓、體育、勞作教育等。

l     通識/共同科目若無選修科目者,請填0。

6.         畢業實習學分數 有分校內與校外的必修實習學分、選修實習學分。

 

 

※ 新增欄位「其他畢業學分數」

 

填表說明:

7.          其他畢業學分數 含「自由選修」等其他無法歸類之畢業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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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實際開課結構統計表

 

※ 刪除此表,與表1-3合併,新產生表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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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 實際開課結構

 

※ 合併表 1-3 與表 3-2 後,新產生表 3-5

 

填表說明:

1.      學期

當期資料

三月填報95下學期,即96年2月1日至96年7月31日;

十月填報96上學期,即96年8月1日到97年1月31日。

2.      當期課號 當學期實際開設科目之課程編號。(不得空白)
當期課號請勿重覆,若有共同/通識/一般科目重覆編號之部份,請學校在加上"-1"、"-2"、…,以示區別。例如資管科開設國文課 (課號:1111)、企管科開設國文課 (課號:1111),在此兩門科目課號相同的情況下,「當期課號」之內容請輸入"1111-1"、"1111-2"。
3.      課程名稱 請填寫該科目實際開設之課程名稱。(請勿輸入全形字體、不得空白)
4.      開課系所

l     請選擇該科目實際開設隸屬之系所。(不得空白)

l     可多值選取,若欲刪除某系所,可以選取該系所後,再按”移除”。

5.      開課學制

l  請選擇該科目實際開設隸屬之學制。(不得空白)

l     可多值選取,若欲刪除某學制,可以選取該學制後,再按”移除”。

6.      科目類別

l     請選擇該科目之類別:「共同科目/一般科目、專業基礎科目、專業核心科目、通識科目、教育科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其他 (不分)」。

l     共同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

l     專業基礎科目:專科學校。

l     專業核心科目:專科學校。

l     通識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

l     教育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

l     專業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

l     科目類別認定可參考「技職課程資源網」http://www.course.tvc.ntnu.edu.tw。

7.      其他類別名稱 若「科目類別」選擇”其他 (不分)”,系統將動態產生此欄,請填報此科目類別之名稱。(名稱依貴校自行認定)
8.      修別 請選擇該科目之修別:「必修、選修」。
9.      講授時數(每週)

l     實際開課的課程時數,亦即該課程每週開課的時數。(以一週的時數計算之)

l     不得空白。

10.  實習時數(每週)

l     請填寫該課程開設的實習時數,無實習時數請填0。(以一週內的實習時數計算之)

l     不得空白。

11.  開課學分數 請填寫該實際開課之課程學分。(不得空白)
12.  授課教師

請填寫教授該實際開課課程之教師。(不得空白)

可多值選取,若欲刪除某教師,可以選取該教師後,再按”移除”。

13.  開課日期

l     請填寫當學期首次上課之日期。(yyyy/mm/dd)

l     不得空白。

14.  授課時數(每週) 請填報該教師之實際授課時數 (請以一週的時數計算之)。
15.  修課人數 請填寫實際修習該課程之學生人數。(不得空白)
16.  授課語文 若為外語授課,請輸入授課使用語言,請選擇「英語、日語、韓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俄語、土耳其語、丹麥語、匈牙利語、希伯來語、希臘語、波蘭語、芬蘭語、阿拉伯語、挪威語、捷克語、荷蘭語、瑞典語、義大利語、葡萄牙語或其他。」
9610
填表新增「台語、客語、泰語、阿美族語、布農族語」。
17.  其他語言名稱 若「授課語言」選擇”其他”,系統將動態產生此欄,請填報該語言。(例如xx語)
18.  畢業班課程 請輸入「是否為當期畢業班的課程」:是 或 否。(不得空白)
19.  寒暑別

l     請選擇「無」、「寒」、「暑」。

l     十月填表包含暑期開課;三月填表包含寒假開課之課程。(不得空白)

20.  全程使用外語

l     授課過程中是否全程使用外語授課:是 或 否。

l     非外語授課者,請填「否」。

備註

l     本表部分或全部資料會提供予評鑑工作小組,該小組會將資料做後續的認定或加值應用。

l     本表部分或全部資料會提供予私校技專校院獎補助小組,該小組會依「教育部獎補助私校技專校院整體經費核配要點」做認定或加值應用。

l     96年10月合併表1-3與表3-2,新表3-5因應私校技專校院獎補助小組需求新增欄位「開課日期」及「全程使用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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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1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 修正「退學原因」定義,紅色字體為新增、修改部分

6.          退學

退學係填寫此學期為”退學狀態”的學生人數。

退學原因:

l     因學業成績:指學業成績不及格達退學標準、曠課逾規定時間、延長修業年限屆滿等原因。

l     因操行成績:指考試作弊、賭博、犯法、操行不及格等原因。

l     因志趣不合:指重考、轉學等。

l     其他:包括死亡、開除學籍、逾期未註冊、休學逾期未復學…等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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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校外實習學生人數資料表

 

※ 新增匯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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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1 學生校外實習總時數調查表

 

※ 新增匯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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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1 學生參與競賽資料表

 

※ 修正部分填表說明之定義,紅色字體為新增、修改部分

1.      學期

歷史資料

 

三月填報95上學期資料,即95年8月1日至96年1月31日。(寒假資料三月填報)

十月填報95下學期資料,即96年2月1日至96年7月31日。(暑假資料十月填報)

 

2.      活動類別 請選擇活動類別「國際 (外)」、「全國」、「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管行政機關主辦」。(不得空白)
3.      活動主辦單位 請填寫舉辦活動的主辦單位。
4.      活動名稱 請填寫活動名稱。
5.      競賽項目 請填寫學生參與的競賽項目。
6.      是否決賽獲獎 決賽獲獎,請勾選”是”。僅入圍、入選或初賽得獎但決賽未得獎之件數請勿勾選。
7.      獲獎名次 若「是否決賽獲獎」勾選”是”,則動態顯示此欄,請填報名次。(不得空白)
8.      活動起始日期

l      活動開始日期。以開始日期落於填報期間為基準。 (不得空白)

l      若有初賽、決賽,則請填報決賽開始日期。

9.      活動結束日期 活動結束日期。(不得空白)
10.  學生所屬科系 學生所隸屬的系所,下拉式選單之資料是取自該所學校所設定的系所資料。(不得空白)
11.  競賽項目是否與就讀科系相關

l      競賽項目是否與就讀科系相關,例如參與體育方面競賽之學生須就讀與體育相關之科系。

l      若競賽項目與就讀科系相關,請勾選”是”,若競賽項目與就讀科系無相關,請勿勾選。

備註

l      在學學生於調查期間內以學校名義參加國際 (外)、全國或其他由中央、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主辦之專業技(藝)能競賽。

l      若團體競賽為不同系科共同參賽,請擇一系科填報,不得重複。

l      資料部分或全部會提供予私校技專校院獎補助小組,依「教育部獎補助私校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標準等相關規定」為主。

l      96年10月新增匯入功能。

 

※ 新增匯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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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校訓輔經費資料表

 

※ 修正表冊名稱為「表 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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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4 學校辦理各項社會關切教育之主題執行情況表

 

※ 新增匯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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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1-1 至表 9-2-6

 

※ 新增「教育部補助金額」,以表 9-1-1平衡表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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