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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專區 一、說明: 自106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學生,須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修習指定課程,並於課程總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線上取得修課證明。 ※110學年度研究所新生採新課表,同學若以其他身分取得修課證明,請務必確認取得之修課證明課程與系統研究生課程(必修學生)一致。 課程差異詳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課程介紹(研究生課程) 二、修課帳號: 教務處每學年將於開學第三週將新生資料上傳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協助學生建置修課帳號。(同學不需再自行註冊帳號) 三、完成期限: 學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時,繳附本課程修課證明,未完成課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學位考試辦法:規章表單→教學業務組→考試相關辦法)
(相關訊息請洽教學業務組,分機2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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