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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第1學期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申請辦法

各位同學好:

  為推行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本校大學部日間部2年級至4年級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得申請至聯盟學校進行短期區域留學,期限為一學期,招收名額以該校每系至多5名為原則。本校在校學生赴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區域留學辦法及各校區域留學辦法請參考附件。

  欲申請者應檢具申請表、個人簡歷、歷年成績單、讀書計畫(含修讀課程計畫表)、家長同意書、師長推薦函等應備表件,於留學學校規範期限之前交至本校教學卓越中心 姚先生(分機2352,liangyuan@ntunhs.edu.tw),逾期恕不收件。

  由本校初審完成手續後,再將審查案件寄至留學學校,八月中旬即公告審查結果,方完成申請並核准區域留學資格。檢附各校區域留學時程表、區域留學實施要點及申請表等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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