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 強化教師教學面之推動單位及成果
(1)主要推動單位:教師發展中心
正式單位(第一級單位)
(2)專責單位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
1)中心主任:設置主任一名,由教授擔任。
2)本中心設置「教師教學與評鑑組」及「教學成長與支援組」二組:
a.教師教學與評鑑組:設置組長一名,組員一名。組長由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擔任。
b.教學成長與支援組:設置組長一名,組員一名。組長由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擔任。

◎專責單位組織架構圖

◎教師教學專業成長任務及組織架構圖
1)教師發展中心
a.教師教學與評鑑組職掌(Division of Faculty Evaluation)
a)落實教師教學專業能力評量工作之制度
b)評價及修訂教師教學評量之相關機制
c)評價及修訂教師評鑑之相關機制、推動教師評鑑相關工作
b.教學成長與支援組職掌(Division of Teaching Development and Support)
a)規劃教師中長程專業教學知能之發展
b)舉辦教學知能講習與研討
c)協助研發創新、數位教學課程及教材
d)提供數位教學相關支援服務
e)協助本校新進教師進行教學知能成長
2)教務處-關於強化本校教師教學專業成長專責單位及功能
a.教學業務組
a)協助教師進行模組化教學、合理化授課鐘點數
b)進行課室意見教學調查
b.教學卓越中心
a)推動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計畫
b)推動教學助理制度、建置全校課程地圖
c)教師研發創意教學
3)研發處-關於強化本校教師教學專業成長專責單位及功能
a.企劃組
推動及綜理各研究計畫、推動本校激勵師生研究發展方案及論文獎勵業務
b.國際學術交流組
校園內國際化環境之建置、英語論文編修服務
c.研究支援中心
提昇教師運用次級資料發表期刊量
(4)強化專責單位功能之具體措施
1)逐年檢討並修訂本校教師評鑑相關辦法(含評鑑表)細項內容:自96學年度本校實施教師評鑑以來,99學年度計畫修正第二版本教師評鑑相關辦法。
2)教師發展中心提供校內關於教師評鑑以及教師成長相關資料(書面/光碟等)之資源,並且提供教師校內借閱。
3)因應校內教師於研究方面之需求提昇,教師發展中心持續強化與校內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之橫向連結,例如:98學年度辦理長期照護研究所合辦學術性質之教師成長活動。
4)建置本校教師評鑑與發展整合系統(Faculty Evaluation and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System, FEDIS):配合本校新制教師評鑑於99學年度之實施,本校中心將整合校內相關處室單位建置本校教師評鑑與發展整合系統(Faculty Evaluation and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System, FEDIS),未來本校將朝向受評教師線上(on-line)填報教師評鑑相關資訊、系/所/中心/院/校教評會線上審查受評教師之教師評鑑資訊,並且提供全校教師線上分析(OLAP)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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