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 產學研發成果反饋至課程之獎勵辦法及具體成果
為鼓勵教師將產學研發成果反饋至教學及課程,本校已訂定相關之獎勵辦法,分述如下:
(1)訂定相關鼓勵辦法
訂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激勵教師研發創意教學經費補助辦法」及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產學合作辦法」,鼓勵教師開設因產學合作案反饋之相關課程。(辦法網址:http://ord.ntcn.com.tw/rules/index.php?parent_id=181)
1)持續推動健康照護實務創作課程,鼓勵教師參與專題實務製作之種子教師培訓。
2)積極尋求醫療用品製作廠商建教合作關係,進行專利成品之模型製作並反饋於課程中,指導學生進行創新研發。
3)訂定教師於產學合作計畫中說明產學合作案反饋制課程機制。
4)各系舉辦實務創作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活動,教師於系所相關會議中分享產學合作案反饋之課程。
5)協助教師發展產學創新研發相關課程並給予補助。
6)尋求醫療用品製作廠商建教合作關係,進行專利成品之模型製作,補助教師專利創新發明費用。
(2)審核機制:審查委員會
經教務處初審通過後,由教務長為主席,包括副教務長、研發長、學群召集人、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師發展中心主任以及教師代表等人組成「激勵教師研發創意教學補助」審查委員會。
(3)審核標準
1)委員們針對計劃完整性、創新性、前瞻性、實用性、整合性、推廣性及經費規劃合理性等進行書面複審,並對每案給予評等與修正建議。
2)依據複審委員會對每案的核定等級予以經費補助。每案補助額度,依該年度卓越計畫預算分配,補助金額由委員會審議,經校長核定。但已獲其他經費補助者,不再重複補助。
(4)獎勵方式
將創意教學優良教師納入本校特優教師獎勵辦法中。
(5)具體成果
96學年度至98學年度產學研發成果開設課程數逐年增加中,製作教材數、開設課程數、及參與之師生人數請見下表。
表:96至98學年度創新教材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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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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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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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課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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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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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學生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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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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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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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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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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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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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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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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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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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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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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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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