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蓋註冊章注意事項(更新)
註冊組宣導
因教務處空間有限為了避免開學期間人潮眾多,減少群聚風險,需排隊久候蓋註冊章情形。
自1081學期起採取註冊章時段分流作業:
Ø辦理地點
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
Ø1082學期辦理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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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時間 |
收件模式 |
作業時間 |
領取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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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第一二週 3/2-3/13 |
AM9:00-PM4:00 |
以班級/課程為單位 (派一位代表收取件) |
1~2節課 |
當天 |
無須全班收繳費證明,惟系統若顯示未銷帳仍無法蓋章,且就貸生仍須出示就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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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4:00-PM6:00 |
個人 |
立即 |
立即 |
主動出示繳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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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第三週後 3/16起 |
不限時段辦理 |
班級/課程 |
1~2節課 |
當天 |
可查詢或主動出示繳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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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
立即 |
立即 |
Ø檢附文件
- 就貸生:就學貸款證明單
- 一般生:繳費證明單(須顯示班級/姓名/學號/繳費證明章)或學雜費入口網”已繳費/已繳費未銷帳”網頁畫面。
※超商繳費因入帳時間較長(5-7個工作天),建議主動攜帶繳費證明。
Ø補充說明:
更新:因應學校緊急通報緊急措施,夜間部學生蓋註冊章請於開學第一週(3/2-3/6)PM6-8點,以班級/課程為單位,統一收件至教務處註冊組,一節課後至註冊組領回學生證。
城區部學生蓋註冊章請至城區部文教大樓三樓教具室(C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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