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因應疫情變化,請落實防疫規範
依據教育部更新防疫指引規範:
一、 教學及授課方式
學校如採實體授課,應符合下列辦理原則,否則採線上授課:
(一) 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聯制;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
(二) 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以不戴口罩,但授課前及授課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三) 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並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須妥善消毒。
教務處教學業務組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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